关于开展以“弘扬正气保纯洁,廉洁从业促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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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国资纪委〔2012〕17号 关于开展以“弘扬正气保纯洁,廉洁从业促发展,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主题的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出资监管企业、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根据省国资委纪委《关于开展省出资监管企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赣国资纪委[2011]14号)文件精神,坚持“融入中心 服务大局,融入管理 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业氛围,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经研究决定,今年6月份,在出资监管企业集中开展以“弘扬正气保纯洁,廉洁从业促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精神,围绕省国资委提出的“一个龙头,两翼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全省国有经济“稳中求进”的目标,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企业党员和领导管理人员坚持不懈加强党性党风党纪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和价值观,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纯洁和廉洁从业问题,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推动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洁从业环境,为保持出资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对象 各出资监管企业(含下属企业)党员和领导管理人员。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宣传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 2、组织学习廉洁从业有关法律法规,谨记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 3、倡导学习《了凡四训》和《朱子治家格言》,从心上来净化心灵。 4、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岗位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营造廉荣贪耻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企业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效果,创新形式。要紧密结合当前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特别要注重研究和把握企业党员和领导管理人员的思想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职工群众,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要加强对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创新措施,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统筹安排,有序推进。要把宣传教育月活动与“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学雷锋活动、作风整治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宣传教育活动的关系,做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四)落实责任,突出效果。各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要通过宣传教育月活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使党员和领导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风气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国资委纪委将适时对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方案,请于6月15日之前书面报省国资委纪委,11月底将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上报省国资委纪委综合处。 主题词:反腐倡廉 宣传教育 活动 通知 中共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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