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通知 | ||
| ||
赣国资纪委〔2013〕13号 关于做好上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通知 各出资监管企业纪委,江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方大特钢集团公司、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根据省国资委领导的指示,请各单位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的情况,书面上报给国资委纪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1、学习贯彻情况。主要包括传达学习、出台具体措施办法、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 2、工作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元旦春节期间各类活动、厉行节约、深入基层调研。 二、材料报送方式 请于 联系人:金龙 联系电话:0791-86372136 三、下步工作要求 1、加强制度建设。目前,各出资监管企业中没有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实施办法,要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已经出台了实施办法的企业,还需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执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用制度和机制保证改进工作作风落到实处。 2、加强监督检查。各企业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文件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对集团本部和下属单位精简文件,改进会风、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国资委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中共江西省国资委纪委 中共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全文下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