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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学习培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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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学习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举办“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 纠正‘四风’工作实务班”的通知》(中纪北[2017]15号)的文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定于5月21日至5月27日举办“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纠正‘四风’工作实务班”,请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选派2名纪检监察干部,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纪委各选派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此次培训。请各单位纪委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认真填写《中央纪委监察部2017年计划培训班报名表》,于5月10日下班前将报名表报至省国资委纪委综合处,参训人员名单由省国资委纪委综合处汇总后统一上报。参训学员请按照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关于举办“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纠正‘四风’工作实务班”的通知》(附件)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自行前往参加培训。 联系人:余俊峰 联系电话:0791-83952625 邮 箱:jcs @jxgzw.gov.cn 附件: 《关于举办“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纠正‘四风’工作实务班”的通知》 江西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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