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完成对两户职业经理人试点企业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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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有序推进省出资监管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省国资委多次赴企业调研座谈,与省人社厅积极沟通,认真指导省盐业集团和大成国资公司两家企业制定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近期,两家试点企业向省国资委报送《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审议稿)》和《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已经省国资委第18次党委会研究原则同意,并行文给两户企业回复意见,由两户企业按规定程序研究通过后执行。 两户企业职业经理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确定主要按以下原则进行: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二是坚持充分授权;三是坚持市场导向;四是坚持科学统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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