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两个工作规则修改意见的函 | ||
| ||
各出资监管企业、委内相关职能处室: 为贯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20]4号),我们起草了我委《国资监管提示工作函》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现征求各出资监管企业和委内相关处室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建议于3月27日前以书面盖章形式反馈至我委监督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shgzc@126.com。 联系人:李少瑜 杨贤兵 电 话:83952605 83952606 附件: 江西省国资委 2020年3月17日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全文下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