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监管企业: 近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江西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追责问责暂行办法》(赣治欠发〔2019〕3号),明确提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主体要进行追责问责。 为进一步做好我委出资监管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委出资监管企业中参照赣治欠发〔2019〕3号文件执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国资委 2020年1月16日 附件: 关于印发《江西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追责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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