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2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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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庐山参与省长天集团融合发展的建议》(42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一致高度重视并维持推动江西长天集团有限公司迅速做大做强、支持深化庐山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2020年4月10日《省深化庐山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协调组会议纪要》和省长天集团的发展规划以及省国资委按照赣厅字[2019]43号文的规定,支持省长天集团与庐山市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实现共同发展。我委将继续推动长天集团为主的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进一步深化与庐山市的对接沟通,督促长天集团尽快与庐山管理局签订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构建合作共赢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共同打造庐山康养旅游胜地,努力提高世界名山国际影响力,打响庐山品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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