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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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厅电[2021]9号)要求,在我委组织企业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2021年省国资委第5次党委会审议通过,拟推荐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作为候选先进集体;拟推荐规划发展处潘亮同志为候选先进个人。 现将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如对以上拟推荐集体和个人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机关党委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791-83952812 江西省国资委 2020年3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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