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40号建议答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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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庐山参与省长天集团融合发展的建议》(140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推动,现答复如下: 作为省内推进养老产业的主平台和省康养产业的龙头企业,我委出资监管企业长天集团始终高度重视庐山在我省旅游、康养领域的特殊地位,坚持扎根庐山,深入推进与有关方面的合作,依托区域内酒店、大健康等产业资源优势,着力塑造长天庐山品牌形象,为庐山打造“世界级文化生态旅游和养生休闲度假目的地”做出积极贡献。 去年以来,长天集团和庐山管理局开展全面合作,力争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建立良好政企合作关系。双方经多次对接洽谈,已在文旅、康养、研学等多领域项目开发上达成了合作意向,并就共同推动庐山旅游上市工作形成共识。3月26日,集团与庐山旅游发展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共同发起设立合资公司,挖掘庐山开发、运营旅游度假区等领域资源,打造庐山文旅健康产业上市企业。同时,双方还形成了干部交流机制,长天集团请庐山管理局推荐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干部担任庐山分公司负责人,进一步密切了政企关系,加深了双方沟通交流,为推动集团在庐山地区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 我委一直大力支持深化庐山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省深化庐山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协调组的领导下,我委将继续推动长天集团为主的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进一步深化与庐山市的对接沟通,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实现共同发展,推动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共同打造庐山康养旅游胜地,努力提高世界名山国际影响力,打响庐山品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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